如果你视我为朋友,这些事请免开尊口!
什么是
“三个规定”?
出台“三个规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防止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大举措。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广东监狱“三个规定” 看过来!
2020年11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制定实施《广东省监狱系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在广东省监狱系统贯彻落实,增强监狱警察履职保护和记录责任,确保监狱机关刑罚执行职权依法公正行使。
三类17种
为罪犯请托打招呼
监狱机关内部人员在下列监狱执法活动和案件办理情形中,遇到有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打招呼请托、干预插手的,应予记录:
打听过问罪犯减刑情况
监狱机关内部人员在下列监狱执法活动和案件办理情形中,遇到有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打招呼请托、干预插手的,应予记录:
参加罪犯亲友在场的请客吃饭
监狱机关内部人员与罪犯及罪犯特定关系人接触、联系中遇到下列情形的,应予记录:
口头提出亲情帮教或非亲属会见
监狱机关职能部门遇有以下情形的,应指定专人予以记录:
主办单位:广东省广州监狱 联系方式:020-8190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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