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花城服装有限公司202402批次部分警服外发加工及面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花城服装有限公司202402批次部分警服外发加工及面料
采购项目招标项目采购测算金额:
包组1:约人民币43万元
包组2:约人民币11.5万元
包组3:约人民币30.3万元
一、“★”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报价无效。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项目为202402批次部分警服外发加工及面料采购,以单价进行报价和评审,本项目中标价是合同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产品交付完毕时,期间不予调整。本次采购仅确定投标产品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单价,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所需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招标人具体需求量为准,货款结算按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上表所列采购数量、采购测算金额为预估数,仅供参考)。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本次采购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分三个包组进行评审,分别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可以兼投兼中。
(二)技术标准要求
本次招标品种的技术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1★报价采用单价“折扣率(%)”的方式,一个包组内填报统一一个折扣率,折扣率固定且唯一,不同包组的报价折扣率可以不同。投标统一折扣率不得为0,不能为负数,不得为区间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采购仅确定各包组投标产品的中标人及中标单价(各包组单价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产品的供应价格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最终合同价。本次采购不确定具体数量,所需采购数量及其他要求以合同期内采购人具体需求为准。
1.2★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司法部《司法行政系统警服服饰定点生产企业目录(2015 年版)》或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 版)》及公安部《关于增补警服目录生产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公装财传发【2021】122号)或其他公安部补充发布的警用品目录企业名单中警服的生产企业(投标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1.3货款结算按“实际采购数量×合同单价”。
1.4投标报价须包括货物的材料、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以及检验、验收、调换、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等。
2.合同期限
本次采购合同供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交付完毕时。
3.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时间: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交货,包组1应在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包组2应在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包组3应在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
3.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不限广东省内)
4.包装和发运
4.1包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中标人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4.2在合同有效期内,按采购人的要求供货,且需免费送货上门,并按采购人需求进行打包发货。
5.检验与验收
5.1货物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中标人共同负责。
5.2根据各品种技术标准及本项目的要求对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
5.3中标人应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正品货物,不得提供积压或扣压、抵押等货物。
5.4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与采购项目内容要求一致,如发生货不对板,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5大货发货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随机抽样送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6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根据检测报告是否合格判定),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拒绝付款。
5.7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名单。
6.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6.1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制作产品的材料符合技术标准中最高等级的要求。
6.2质保期:所供应货物免费保质期≧1年(按照该批货物交货验收合格时间计算)。
在生产过程中,采购方将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验布等监控,如发现有不合格或瑕疵品,中标人负责对整批货进行免费包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
6.3免费保质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6.4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人(含项目经理),并能够在24小时内提供服务。
7.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全部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将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招标人申请办理货款支付手续,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8.应急保障措施
(1)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时的承诺时间完成全部货物的供应。
(2)当招标人有紧急采购需求时,中标人务必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应急保障措施,采用加急生产、临时抽调等措施,切实保障供应,全力满足招标人的需求。
三、检验要求
1.检验要求
1.1投标人所投货物须按照第二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制作。
1.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2022年6月份以来具有国家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评审表中所列项目。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报价须知: 报价人必须对本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响应、全部满足。
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 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南京路14号大院28号楼。
4.请按报价文件格式填好各项内容,一式一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密封,所有封口处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可邮寄(注意邮件到达接收时间为22日前)或现场递交。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南京路14号大院广东省花城服装有限公司.
收件人:张先生,15014226658
五、开启
开标及评标时间:2024年11 月 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南京路14号大院28号楼。
六、评标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报价(统一税率后)最低者中标。最低报价出现多家时,由摇珠确定中标供应商。
广东省花城服装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附:投标文件格式
1.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承诺函
报价承诺函
致广东省花城服装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部分警服外发加工服务及面料采购项目,现承诺如下:
一、我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我方与其他报价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我方承诺完全满足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报价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及本公司报价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的报价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报价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名称(盖章)
日期: 2024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3.报价表格式
投标人报价表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投报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率: %(大写:百分之 )。
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大写:百分之 )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名称(盖章)
日期: 2024年 月 日
注:1.请分包组分别提供报价。
2.投标价格=单价最高限价*统一折扣率。统一折扣率并非价格下浮率,请注意区分,谨慎填报,以避免造成废标。
4.产品检测报告
主办单位:广东省广州监狱 联系方式:020-8190 0100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5543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4